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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《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进入新阶段、发展新生产力成为重大任务之际,我国运用一整套系统性、针对性强的政策工具,精准破解制约民营企业创新的知识产权瓶颈,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。针对当前“不敢创新”的问题,一些民营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创新活动仍存疑虑。其中之一他们主要担心的是,当创新成果面临侵权风险时,维权可能面临成本高、周期长、举证难等问题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创新投入的意愿和变革的预期。 《建议》重点系统拓展知识产权创造、保护、运用、服务等方面,多方面优化知识产权环境,切实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,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。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、办公室主任衡福光介绍,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,通过不断提高评估质量和效率,加大力度实施按需评估,可以有效应对痛点。为民营企业“快转变、慢保护”,为科技成果转化赢得时间窗口。在知识产权保护层面,一方面,我们依法严格处理违法行为,依托全国129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、维权中心,提供快速预审、确权、维权“一站式”服务;另一方面,积极对接行政、司法、仲裁等多种解决渠道,积极推进调解机制。恒富光表示,这些措施将大幅降低民营企业维权成本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消除“伪创新”,部分企业可能会陷入“以专利换专利”产生壁垒或应诉的怪圈,导致大量创新资源流失迷失于“伪创新”或低质量的应用程序。对此,国家知识产权局、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成立了知识产权产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,强调要对非以资源产业化为目的的申请、侧卖、出售行为进行协作。这直接提高了制度“伪创新”的成本。与此同时,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版《专利审查指南》明确,滥用专利无效制度的行为将得到进一步规范。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主任蒋通表示,此举是为了维护正常的专利申请秩序,“让正常的经营主体安心经营”。复兴实现“真创新”,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转化和运用,是激发创新的最终目标。在运用方面,《意见》鼓励民营经济组织通过自主执行、共享、转让、许可、质押等多种渠道对知识产权进行变现,知识产权从“纸面”走向“市场”。公共服务方面,完善“一站式服务”平台,加大开放和数据共享力度,为民营企业创新决策提供信息支撑。据介绍,中国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从2020年的44.9%提升至2024年的53.3%,可见应用端的巨大潜力。针对知识产权局相关新政策和系列举措,主要系统性地将创新资源引入主渠道通过“保护、引导、利用”三轮驱动,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,畅通民营经济“微循环”。这是“十五五”发展新生产力的重要制度布局,将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。 (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林玉金)